|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麻江县县域医共体医疗卫生强基工程建设项目(土建部分)已由麻江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麻江县县域医共体医疗卫生强基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麻发改社会[2026]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麻江县卫生健康局,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政府投资。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 建设地点:贵州省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 麻江县域内 。 | ||||||||||||||
| 2.2 建设规模:改扩建县域医共体建筑面积9000㎡,其中:中心药房4850㎡(药品库房2500㎡、耗材库房2000㎡、审方中心150㎡,调配中心200㎡)。);县域医共体医疗资源共享中心4000㎡(心电中心500㎡、检验中心1000㎡、影像中心1000㎡、超声中心500㎡、病理中心1000㎡),县域医共体信息中心150㎡及相关配套设施设备、信息化平台等。建设宣威镇中心卫生院达到县域医疗次中心标准。 | ||||||||||||||
| 2.3 合同估算价:17440305.56元。 | ||||||||||||||
| 2.4 计划工期:365 天。 | ||||||||||||||
| 2.5 标段划分:麻江县县域医共体医疗卫生强基工程建设项目(土建部分)。 | ||||||||||||||
| 2.6 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载明的全部工程内容,当施工图内容与工程量清单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 ||||||||||||||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4.1 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26年10月23日 00时00分至2026年11月18日 09时30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省/市中心)网上获取(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 ||||||||||||||
| 4.2 招标文件、图纸或技术资料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 ||||||||||||||
| 5.1 投标文件上传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18日 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上传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
| 5.2 本项目是不见面开标。 | ||||||||||||||
| 5.3 逾期系统自动关闭,停止受理投标文件。 | ||||||||||||||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贵州省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东南)上发布。 | ||||||||||||||
| 7.其他 | ||||||||||||||
| 其他补充说明:具体内容以下载的招标文件为准。 | ||||||||||||||
| 8.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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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年10月22日 |
文件预览:
招标文件正文.pdf
工程量清单.pdf
贵州省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文件公平竞争审查表.pdf
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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