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与澄清预览公告

1、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招标项目编号 :E520000202600041K001

原公告的招标项目名称 :毕节市大方县第一中学扩建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原公告的标段编号 :E520000202600041K001001

原公告的标段名称 :毕节市大方县第一中学扩建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首次公告日期 :2026-09-30 16:35

2、主要内容

主要事项 : 招标公告

更正内容 :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5、施工部分费用结算方式如下:目前为暂定价,最终结算以财政预算评审审定的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为依据,结合实际完成合格工程量及中标下浮率计算。同时,结算金额不得超过中标价,超出部分由总承包单位自行承担。本项目中标下浮率适用于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全部建筑安装工程费用。主要材料价格:按施工同期《贵州省造价信息》(毕节地区)价格执行;缺项的,参照《贵州省造价信息》(贵阳地区)即到工地价格执行;主要材料价格在贵阳及毕节地区都无造价信息价的,由施工单位在施工期间向建设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监理单位审核并经建设单位同意、跟踪审计单位参与,组建询价小组进行询价确定。结算价格应按照中标下浮率下浮后结算。该项目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GB/T 50500-2024)和《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标准》(GB/T 50854-2024)等工程量计算标准,《贵州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6 版)、《贵州省通用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6 版)、《贵州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贵州省仿古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16 版)、,按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 5、施工部分费用结算方式如下:目前为暂定价,最终结算以财政预算评审审定的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为依据,结合实际完成合格工程量及中标下浮率计算。同时,结算金额不得超过中标价,超出部分由总承包单位自行承担。本项目中标下浮率适用于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全部建筑安装工程费用。主要材料价格:按施工同期《贵州省造价信息》(毕节地区)价格执行;缺项的,参照《贵州省造价信息》(贵阳地区)即到工地价格执行;主要材料价格在贵阳及毕节地区都无造价信息价的,由施工单位在施工期间向建设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监理单位审核并经建设单位同意、跟踪审计单位参与,组建询价小组进行询价确定。结算价格应按照中标下浮率下浮后结算。该项目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GB/T 50500-2024)和《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标准》(GB/T 50854-2024)等工程量计算标准,《贵州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6 版)、《贵州省通用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6 版)、《贵州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贵州省仿古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16 版)、《贵州省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定额》(2016 版),按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
2 近叁年的类似工程施工业绩的年份要求 2022年1月起(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日期为准)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注:业绩不作为资审项,只作为加分项) 2022年1月起(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日期为准)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3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 11月 3日10时00分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 11月 17日9时30分
4 资格评审标准 新增类似业绩: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新增类似业绩: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5 类似工程的定义 / 类似工程为企业 2022 年 1 月至今承担过类似工程,可以为非联合体投标的建筑工程项目业绩或组成联合体投标的 EPC总承包项目业绩,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者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证书,业绩由可以联合体单位成员施工单位或勘察单位或设计单位提供。
6 专职安全员与安全管理负责人 本项目中专职安全员与安全管理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本项目中专职安全员与安全管理负责人不可为同一人
7 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配置要求 新增注:5、上述人员配置为本项目投标最低人员要求,投标人中标后,发包人保留要求中标人按工程实际需要增派人员的权力,中标人应无条件执行,由此产生的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 新增注:5、上述人员配置为本项目投标最低人员要求,投标人中标后,发包人保留要求中标人按工程实际需要增派人员的权力,中标人应无条件执行,由此产生的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
8 相关承诺 1、投标单位须承诺:中标后依照贵州省人民政府令第 151 号《贵州省建设工程务工人员工资支付保障金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按工程造价的2%向工资保障金专户存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投标单位须承诺:投标人配置在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不得有在建项目(含省内和省外),均不得兼岗。且每月出勤率不低于22天,如低于22天,招标人有权要求无条件清退出场,所造成的一起经济损失及法律纠纷均由我公司承担。 1、投标单位须承诺:中标后依照贵州省人民政府令第 151 号《贵州省建设工程务工人员工资支付保障金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按工程造价的1%向工资保障金专户存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投标单位须承诺:投标人配置在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不得有在建项目(含省内和省外),不得兼岗。且每月出勤率不低于22天,如低于22天,招标人有权要求无条件清退出场,所造成的一起经济损失及法律纠纷均由我公司承担。

更正日期 : 2026-10-29

3、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招标文件中凡涉及以上内容的以本次发布的更正通知为准,请各投标人及时关注网站公告,如未及时关注网站通知造成的投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联系方式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 大方县教育局

地 址: 贵州省毕节市大方县奢香大道中段

联 系 方 式: 15519751000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贵州勃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贵州省毕节市大方县红旗街道路塘村大方三中旁教育投资有限公司综合楼3楼

联 系 方 式: 18285750000


文件预览:
补充公告.pdf
毕节市大方县第一中学扩建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更正修改稿)10.2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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