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桐梓县“绿电”园区光伏发电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的澄清说明
各投标人: 现将招标文件第三章中售后服务由:由评标委员会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须注明联系方式、响应时间及响应措施和优惠等)的合理及完善程度因素综合评价。好:10.0-8.1分、一般:8.0-1.1分、差:1.0-0.1分。注:未提供相应方案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得10分。 更改为:由评标委员会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须注明响应时间及响应措施和优惠等)的合理及完善程度因素综合评价。好:10.0-8.1分、一般:8.0-1.1分、差:1.0-0.1分。注:未提供相应方案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得10分。 本次澄清不影响投标文件制作,故不延期,如有疑问请联系:17585121848。
贵州宁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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