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贵州省烟草公司遵义市公司委托贵州新阳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招标的“董公寺、湄潭烟叶仓储设施项目2026年电梯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现作出以下澄清: 1.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投标人申请资格要求中“(3)拟派项目经理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修改为:“(3)拟派项目经理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或拟派项目经理持有市场监管部门核发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T证)。” 2.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中“能效等级”内容“所投电梯整机能效(适用GB/T30559.2),根据提供的检测报告能效等级进行评分。1.能效等级 1 级,得6分;2.能效等级 2 级,得4分;3.能效等级 3 级,得2分;4.无符合要求报告不得分。注:提供CMA认证或CNAS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同型号能效检测报告为证明材料。”修改为:“根据所投电梯能量性能(适用GB/T30559.2)进行评分。1.能量性能 A 级,得6分;2.能量性能 B 级,得4分;3.能量性能 C 级,得2分;4.无符合要求报告不得分。注:提供CMA认证或CNAS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同型号能效检测报告或能量性能证书为证明材料。” 3.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中“乘运质量”内容“所投载货电梯型号经具有CMA或CNAS标识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乘运质量检测报告:1.运行振动:依据GB/T 10058-2023《电梯技术条件》,垂直振动<0.21m/s²且水平振动<0.19m/s²的,得5分;垂直振动0.21m/s²-0.25m/s²且水平振动0.19m/s²-0.21m/s²的,得2分;其余不得分。”修改为:“所投载货电梯型号经具有CMA或CNAS标识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乘运质量检测报告或试验报告:1.运行振动:依据GB/T 10058-2023《电梯技术条件》,垂直振动A95峰峰值<0.21m/s²且水平振动A95峰峰值<0.19m/s²的,得5分;垂直振动A95峰峰值0.21m/s²-0.25m/s²且水平振动A95峰峰值0.19m/s²-0.21m/s²的,得2分;其余不得分。” 请各投标人以本次澄清公告更正内容为准,其他内容不变。各投标人随时关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出的变更公告等内容,如因投标人未及时上网查询,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如有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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