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经研究,对 剑河县2026年第二批农村公路建设工程 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修改):

一、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人  员

数量

资 格 要 求

在岗要求

项目经理

1 人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注册执业单位为本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已中标且合同尚未交工验收的项目)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提供建造师身份证、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投标人单位为其交纳的2026年0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缴纳养老保险的单位应与投标人单位一致)扫描件、以及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的承诺函。

 

 

 

 

 

 

 

 

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项目总工

1 人

拟派项目总工须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含公路、道路、道桥、桥梁、交通土建、交通工程等)。投标文件须提供项目总工身份证、职称证书、投标人单位为其交纳的2026年0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参保单位须与投标人单位一致)扫描件。若职称证书载明单位与投标人单位不一致或证书未注明工作单位的,除社保外,还须提供投标人单位与项目总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扫描件佐证劳动关系。

二、质保期限:以须知前附表为准。(即质保期限:1年(从项目交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本项目开标时间、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不变。

 

 

剑河县交通建设发展中心(贵州采虹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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