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山湖区争旗冲河入河排口整治与水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施工”澄清公告2

 

致各潜在投标人:

由我公司代理的“观山湖区争旗冲河入河排口整治与水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施工”,现对招标文件作以下调整。

序号

修改前

修改后

1

招标文件第二章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2暗标评审技术标暗标格式要求:

(4)标题及正文部分所有文字均采用“宋体”四号常规字体,图表内文字采用“宋体”常规五号字体,所有字体均不得出现加粗、加色、倾斜、下划线等标记

招标文件第二章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2暗标评审技术标暗标格式要求:

(4)标题及正文部分所有文字均采用“宋体”四号常规字体,表内文字采用“宋体”常规五号字体,所有字体均不得出现加粗、加色、倾斜、下划线、删除线等标记;图内文字、数字、字母均不作要求。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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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第二章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增加10.14.37凡招标文件及暗标评审规定中未明确标明否决投标的,评标委员会不得作为判定否决投标的依据,判定否决投标的须有充分理由说明否决原因。

3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8日17:00

招标人澄清的时间:2026年10月13日 00:00

文件下载截至时间:2026年10月28日 10:00

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9日09:30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6年10月29日09:30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日09:30

招标人澄清的时间:2026年10月27日09:30

文件下载截至时间:2026年11月10日10:00

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1日09:30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6年11月11日09:30

其余事项不变,请各潜在投标人下载最新上传招标文件进行制作。

 

 

                     招标人:贵阳市观山湖区金华镇人民政府 (业主单位)、贵阳观投控项目建设有限公司(代建单位)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铭典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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