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作出以下更正: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更正为:评标委员会构成: 7 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0 人(招标人或其委托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评标专家 7 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由招标人从国务院相关部门组建的评标专家库或者贵州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以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2/3。
除以上更正内容外,其余事项不变,原定开标时间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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