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黔东南州榕江县2026年农村环境整治资金项目监理第四标段已由榕江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黔东南州榕江县2026年农村环境整治资金项目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榕发改复〔2026〕14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榕江分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53404800元 百分比100.0非政府投资:0元 百分比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 建设地点:榕江县乐里镇、两汪乡、平永镇、平阳乡。 。 | ||||||||||||||
| 2.2 建设规模:包含榕江县乐里镇(平相村、岑勒村、归洪村、宰孖村、高平村、斗蓬村、大寨村、上寨村)、两汪乡(空申村、乌厦村)、平永镇(柳兴村、冷里村、阶你村、龙塘村、中寨村、鸣凤村、马寨村、田坝村、平寨村、乔亥村、乌婆村)、平阳乡(领培村、俾友村、塘啥村、丹江村)等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及修复工程。 | ||||||||||||||
| 2.3 合同估算价:568600元。 | ||||||||||||||
| 2.4 计划工期:730天 。 | ||||||||||||||
| 2.5 标段划分:黔东南州榕江县2026年农村环境整治资金项目监理第四标段。 | ||||||||||||||
| 2.6 招标范围:包含榕江县乐里镇(平相村、岑勒村、归洪村、宰孖村、高平村、斗蓬村、大寨村、上寨村)、两汪乡(空申村、乌厦村)、平永镇(柳兴村、冷里村、阶你村、龙塘村、中寨村、鸣凤村、马寨村、田坝村、平寨村、乔亥村、乌婆村)、平阳乡(领培村、俾友村、塘啥村、丹江村)等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及修复工程。(施工阶段监理),保修阶段相关服务以及专业技术咨询、外部协调工作等其他服务监理。 |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资格无要求业绩,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 ||||||||||||||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4.1 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26年10月24日 00时00分至2026年11月20日 09时30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省/市中心)网上获取(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 ||||||||||||||
| 4.2 招标文件、图纸或技术资料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 ||||||||||||||
| 5.1 投标文件上传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20日 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上传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
| 5.2 本项目是不见面开标。 | ||||||||||||||
| 5.3 逾期系统自动关闭,停止受理投标文件。 | ||||||||||||||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贵州省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东南)上发布。 | ||||||||||||||
| 7.其他 | ||||||||||||||
| 其他补充说明:/ | ||||||||||||||
| 8.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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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年10月23日 |
文件预览:
招标文件正文.pdf
贵州投资项目招标审查表4.pdf
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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