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经研究,对 剑河县城污水处理提标扩容工程(施工) 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修改):
  1.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质量管理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质量员) 、岗位证、缴纳养老保险的扫描件或复印件。质量管理负责人(质量员)必须为投标人单位人员, 以职称证、岗位证所署单位以及缴纳养老保险单位为准。职称证、岗位证的单位与投标人单位不一致或未注明单位的,由投标人单位提供劳动合同的扫描件或复印件。无岗位证的,可提供投标人单位的任职文件。现修改为: 质量管理负责人(质量员)、岗位证、缴纳养老保险的扫描件或复印件。质量管理负责人(质量员)必须为投标人单位人员, 以岗位证所署单位以及缴纳养老保险单位为准。岗位证的单位与投标人单位不一致或未注明单位的,由投标人单位提供劳动合同的扫描件或复印件。无岗位证的,可提供投标人单位的任职文件。

  2. 本次澄清为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故不延期开标。

  3. 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出的澄清文件与变更通知等内容,如因投标人未及时上网查询,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特此通知!

剑河县水务局(贵州新智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0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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