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投标人: |
| 经研究,对 剑河县城污水处理提标扩容工程(施工) 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修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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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鼓风机房及配电房-电气安装工程,“照明配电箱AL1′ ”右上角“’”为多余符号,现澄清修改删除多余符号,其他内容保持不变,具体以上传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出的澄清文件与变更通知等内容,如因投标人未及时上网查询,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本项目澄清内容对招标文件没有实质性改变,故本项目不延期开标。 特此通知! |
| 剑河县水务局(贵州新智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2026年10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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