息烽县流长镇前奔村红色美丽村庄建设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二次)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息烽县流长镇前奔村红色美丽村庄建设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二次)”招标文件,作出如下澄清:
1、原招标文件招标公告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已要求投标人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现澄清在原招标文件 第三章 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初步评审 形式审查和资格审查标准栏中增加与招标公告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致的“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一项”,供评标委员会在初步评审环节进行核查,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仍按原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提交的证明材料不变。
2、本次澄清仅对初步评审环节进行补正,不改变原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评审标准及其他实质性要求。本次澄清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原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或投标截止时间不变。
注:招标文件中与澄清相同内容的地方对应补正,请各投标人重新下载澄清后的文件为准编制投标文件。
中科标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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